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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工伤发生的哪些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?

时间:2023-05-30 15:53:08 来源:法制法律网

工伤赔偿新标准:安装假肢、矫形器、假眼、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,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;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,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;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;其他。

法律依据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第三十八条

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,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:

(一)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;

(二)住院伙食补助费;

(三)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;

(四)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;

(五)生活不能自理的,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;

(六)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;

(七)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,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;

(八)因工死亡的,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、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;

(九)劳动能力鉴定费。

标签: 工伤认定 认定申请 申请书写法 工作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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